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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本文由洪啸音乐教育论坛总版主 大运河(谢明刚)推荐
一、课程的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
《合唱与指挥》以合唱、指挥的理论与实践为教学内容,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适应基础教育需要的一门必修课。是在原音乐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中合唱与指挥两门课有机整合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新课程。本课程教学建立在学生广泛参与合唱实践的基础上,有利于学生以音乐演唱者和指挥者的双重身份来理解、体验和表现音乐。对发展学生音乐才能,培养合作协调能力,提高音乐表现能力、音乐教学能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课程目标
1.掌握合唱作品演唱的基础知识与方法。掌握合唱作品二度创作的基本理论、原则和方法。
2.掌握合唱指挥的基本规则与表现技能。学习合唱团组织、训练、演出、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3.在参与和观察合唱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获得从事合唱教学的方法和经验。
4.在合唱和指挥的实践中,不断提高创造性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对合唱艺术的兴趣,通过接触和欣赏各种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树立理解和尊重多元音乐文化的观念。
5.激发学生对集体性、合作性艺术表现形式的热情,培养学生正确把握指挥与被指挥群体的合作关系,尊重每一位参与者,认识合唱艺术在培养集体主义精神方面独特的社会功能。
二、课程内容与教学
(一)课程内容
1.课程内容选编的基本原则
(1)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课程内容要有利于学生正确的思想、艺术观以及高尚人格的形成,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艺术审美修养。
(2)经典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合唱作品应注重在中外合唱艺术发展史上具有重要价值和代表性的经典作品,同时注意选择优秀的合唱新作及具有本民族风格特点的合唱音乐作品。
(3)与基础音乐教育密切联系。关注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有计划地在教学中引入与基础音乐教育相联系的合唱与指挥的教学内容。
2.课程基本内容
主要包括合唱、指挥两方面的内容。
(1)合唱
• 合唱学基础理论:合唱艺术发展简史、合唱声部、统一、均衡、协调、色调、音准、咬字吐字等
• 合唱团基础训练的手段与方法
• 练声曲以及不同组合形式的合唱作品的演唱
• 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合唱训练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 合唱作品分析与教学方案的设计
(2)指挥
• 合唱指挥知识:指挥艺术发展简史;指挥的作用和任务;作品排练的准备工作;合唱团组织与训练的基本方法;各类学校合唱活动的特点等
• 合唱指挥技术:基本姿势、基本图式、起始与收束、速度变化、力度变化、作品处理的相关指挥技术等
• 乐队指挥的基本常识
(二)课程教学
1.理论联系实际,技法渗透理论,强化基础训练,从合唱音准、声部协调均衡入手,加深学生对合唱学基本理论的认识和理解。
2.通过对合唱作品的排练与艺术处理,引导学生对合唱美感的体验,培养学生艺术审美的能力,促进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发展。
3.学以致用,将指挥技术语言运用到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中,使学生在生动的实践过程中,掌握指挥的技巧和设计处理作品的方法。
4.充分认识本课程的自身特点,加强合唱与指挥两部分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合唱教学阶段的作品,应尽可能与指挥学习阶段的内容相衔接。
5.从培养学生合唱教学能力出发,注意指导学生从教学的角度,体察教师教学中的教学组织过程与教学方法,为掌握合唱教学方法和指挥技能奠定基础。
6.加强课程的实践性环节
(1)应用多媒体手段对合唱、指挥案例进行分析、评价。
(2)组织学生观摩校外合唱排练、比赛等活动。
(3)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课外合唱的排练实践。
(4)在小组课中,为每个学生提供均等的实践机会。
7.鉴于合唱与指挥在教学中的不同特点,课程应分别安排为集体课(约占总课时的2/3,人数一般在60以内为宜)与小组课(约占总课时的1/3,人数以8―12人为宜)两种授课形式。
三、课程实施与评价
(一)学时、学分
本课程总学时为108学时。学生修习完本课程全部内容,成绩合格,可获6学分。全部学程为3学期,每学期2个学分。
(二)教学基本条件
1.教师
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专业素质,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本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2.教学设备
(1)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
(2)配备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音像资料;图书、期刊(含纸质和电子等);教学课件、网络资源等。
(3)配备适合合唱、指挥教学要求的教室(其中包括合唱台、合唱椅、指挥谱台、钢琴等)。
(4)提供配置合唱台的音乐厅供合唱教学及艺术实践使用。
(三)课程评价
1.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本课程强调学生的参与和相互的配合,注意学生在课堂上和日常教学、艺术实践中的表现。由于个体的态度与表现直接影响到他人,因此教师应特别注意评价体系中对学生学习态度、协作精神、协调能力、到课率等方面的评价比重,以此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
2.本课程的考试成绩通过学期中、学期末进行的考查、考试以及教学、艺术实践表现等方式来进行评定。成绩评定比例:平时成绩占40%,考试成绩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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