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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音乐技能培训的几个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领域和自身素质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这些年来,许多经济条件不错的家庭都有意培养自己的孩子学习音乐等艺术特长,这些父母有的希望用音乐丰富孩子的人生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有的希望孩子有一技之长将来因此有所作为;有的父母也希望孩子学习艺术才能以帮助升学加分。出于种种原因,越来越多的父母不惜花费大量的金钱、时间、精力让孩子参加各种乐器、声乐等音乐技能培训。除了孩子也有许多成年人、老年人,因为个人喜好等因素参与各种音乐培训活动,老年音乐培训班,等成年音乐培训活动也都比比皆是。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7年仅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业余音乐考级活动全国共24个考区、143个考点共102万多人次。除此之外,参加各地音乐协会或音乐学院主办的考级活动的,更是不计其数,业余音乐学习者已形成一支庞大的队伍。

从这么庞大的一支业余音乐学习队伍,让我们不得不去思考一些关于此行业的基本问题:业余音乐技能培训行业(乐器、声乐等)一直缺乏社会有关部门的规范性管理,处于潜规则的运行模式之下。由于没有这种规范性管理使得业余音乐技能培训(乐器、声乐)行业一直处于自由发展与无序发展的状况。这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业余音乐技能培训收费标准混乱

根据了解,由于业余音乐技能培训普遍采用一对一的“师带徒”形式。因此培训课程收费往往由“师父”而定,徒弟不可反驳,而行业内部又没有统一的规范的收费标准和官方的规范管理,因此,业余音乐技能培训存在严重的收费混乱现象。一节音乐技能培训课程无论器乐学习还是声乐学习,收费可由一学时(1小时)一百元到上千元不等。这种混乱的收费现象不仅仅使学生花费了大量不必要的学费开支,也使行内的音乐技能培训老师之间形成攀比价格的恶性竞争,

关于收费问题。笔者建议根据目前业余音乐技能培训的学习情况以及职称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建立相应的收费标准体系,这样将更明确的规范业余音乐技能培训的收费情况,避免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培训价格的恶性竞争。也同时以免学生花费更多不必要的花费。

(二)、业余音乐技能培训课程时间

业余音乐技能培训课程还存在以下培训时间问题。

首先是阶段性学习时间不明确目前业余音乐技能培训学习存在这样的现象,无论学钢琴、声乐、还是其它器乐学习,一旦拜师,“师父”并非明确的告诉学生此阶段的学习时间。因此,此种学习变得可长可短,没完没了。

其次是每次课程的学习时间。据调查,很多音乐教师上课并非按照标准已学时(1小时)的教学时间进行教学内容安排。许多老师甚至每次课指点一些指法连半小时不到就结束课程。这的培训教学对学生是否是负责任的作法?这不得不值得我们思考。而许多学生由于怕得罪老师尔敢怒不敢言,也没有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规范。这是值得我们重视的问题。

关于教学时间问题.笔者建议出台统一的行业道德标准和教学流程.要求现行音乐培训教师尊崇行业标准,规范教学时间,和阶段性教学时间.按照业余音乐技能培训个体培训的特殊性,以培训计划为教学纲要,让学生,学有计划,学有目的,而并非没完没了.

(三)、业余音乐技能培训教学目的不明确学习流程不规范

许多家长都想让自己的孩子学习音乐,有的父母是想要孩子成为音乐家,有的父母亲却只是希望孩子提高综合素质或者丰富自身素质.甚至有父母只是想让孩子培养兴趣,发展孩子的创造力,或者在音乐学习中得到心理健康,广泛的兴趣爱好或者更多音乐之外的东西.而在实际教学中却发生了许多这样的事情.例如:父母希望孩子学习的乐器孩子不一定喜欢;音乐教师为了收更多学费,煽动父母,让孩子学习他们并不喜欢的乐器.或者在学习中过分的强调音乐技能而忽略掉孩子的兴趣和音乐之外的素质能力的发展.让孩子没日没也夜的练琴.蹉跎掉美好的童年生活;甚至为了追求考级以达到升学加分的目的拔苗助长,盲目的拔高学习进度.

笔者建议.音乐技能的学习首先应当明确学习目的.我们是以提高音乐技能为目的还是以得到音乐以外的东西例如兴趣,爱好,智力发展,综合素质,为目的?

如果是音乐技能为目的,那么孩子们.究竟适合学习什么乐器,他愿意学习什么乐器?而如果以音乐之外为目的,到底要达到哪方面的素质能力和健康成长的目的?

    这些问题其实笔者也不能回答,笔者建议,让学习音乐技能的孩子让音乐才能评估专家进行针对音乐才能和综合素质的评估.再以评估结果作为制定音乐培训计划的纲要.那么这样的孩子一定会得到良好的音乐技能教育.

(四)、业余音乐技能培训教学教师队伍不规范

由于我国目前对业余音乐技能培训授课教师队伍没有制定任何管理政策,这一巨大的市场还处于一种自由的无序状态,很多家长对音乐也是门外汉,鉴别老师水平优劣的能力较差,择师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这就使得一些人混水摸鱼,有机可乘。一是以次充好。很多业余音乐授课者为多招收学生,或提高学费。

冒充音乐学院教授或老师,结果误人子弟。二是挂羊头卖狗肉。一些明明是学二胡、手风琴或演唱的,甚至是在音乐学院做行政工作的,也敢开个钢琴班授课。还有一些在校学生,自己学业未成、学艺不精,却去给别人当老师。由于教法不当,让一些初学者误入歧途,最后只能是半途而废。

为了更好地普及素质教育,保护广大学生和家长求知的积极性,笔者认,对业余教师进行资格认证,通过颁发上岗证、授课执照等措施,规范管理各种业余授课教师队伍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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