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内容摘要:“音”作为《乐理》中的基本概念,是每一位音乐初学者都要清楚的。但由于此定义的不完善性,严重影响了学习者对“音”的认识。笔者指出:作为音乐中所使用的音,它既是物理现象、生理现象,更是心理现象。阐述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示我们音乐理论工作者更严谨地作学问。
关键词:音 物理 生理 心理
十年前,笔者曾有过几年教本科学生《基本乐理》课的经历,为此翻阅了大量的相关教材,受益非浅。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音”的概念就是其中之一。音乐中所使用的“音”作为最基本的音乐理论概念,是音乐学习者必须要弄清楚的。可是我们目前发现,这一概念在相当数量的《基本乐理》书中被忽略了。即使有些书中对“音”的概念有所阐述,但也存在着概念的准确性问题。笔者认为,音乐中所使用的“音”作为最基本的概念,第一,在音乐基础理论教材中不应被忽略;第二,不但要有,而且应该概念清晰、准确。我们之所以认为一些作者在解释“音”的概念时不够准确,是因为他们只注重音的物理现象、生理现象,而忽略了它的心理现象。大家都知道:情感是音乐的灵魂,音乐的表现脱离不开情感的表达。它是人们内心世界的反应。这种心理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我们无法回避的。可是在众多《乐理》教课书的阐述中,人们只注重从物理的角度和生理的角度来理解音的概念,而忽略了音乐与人的心灵相通的要素,使“音”的概念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到目前为止,此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随着此类理论书出版的不断增多,影响也在不断扩大。 为了使学习者打好音乐理论基础,我们有必要对“音”的基本概念作进一步的讨论、研究。下面我们将问题逐一分析。
一、从物理的层面来理解音乐中所使用的音,它是通过外力作用使物体(发音体)产生振动的结果,它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也就是说不管我们是否在主观上听到它,它都是客观存在的。这就好象有人在很遥远的地方弹琴,致使我们根本无法听到。尽管这些音是客观存在的,但对我们欣赏者的听觉来讲没有产生任何作用。如假我们对音的研究仅局限于这样的物理学层面的话,那么,这种音的概念对音乐而言也就失去了意义。当然,这在众人眼里也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二、 从物理的层面再进入生理的层面来理解音乐中所使用的音,它是物体(发音体)经过外力作用而产生振动的结果,发出的声波通过弹性介质(气体、液体或固体)传入人的听觉器官后,再通过听觉神经传入人的大脑所产生的感觉。这说明声音不但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被人的生理感观所接受的。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并不是说只要大脑感受到的,就一定都是音乐中所使用的音,同时还应包括大自然中其它所有的音。也就是说现在大脑感受到的音仅仅是生理的层面,它仅局限于我们生理上的“听到”而已。而没有介入思想、情感、审美以及音乐形象的层面,所以这种声音对音乐来讲仍然没有意义。
三、从物理、生理,最后进入心理的层面来理解音乐中所使用的音,它不单纯是由于物体经过外力作用而产生振动发声,通过介质被人的听觉器官所接受,再经过听觉神经传入大脑而产生的感觉。重要的是这种声音的产生来自大自然众多声音中的提纯,把握这种声音已经不是生理上简单地“听到”就能达到要求,而是须要从音的高低、长短、强弱、音色等四种性质来认识,因为它已成为一种表达人的内心世界的艺术手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它与人的思想、情感、审美等心理要素密切地结合起来。所以说,从音乐的角度来讲它与前面两种音的概念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只有当音的概念从物理步入人的生理,再进入人的心理层面才具有了真正的意义。
这一问题的产生并非偶然,它既源于中国古代音乐思想,也受国外音乐理论的影响。早在三国时期,魏国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音乐家嵇康在《声无哀乐论》①中认为“心之与声,明为二物。”即音乐与人的情感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至今他的音乐思想在我国仍然有很大影响。另外,从我国建国的初期至现在,前苏联的音乐理论对我们的影响也是很大的,着名音乐教育家斯波索宾的《音乐基本理论》②(此书据My3rn31954年版译出)就是其中之一。他对音的现象就是这样看的:“发音体的振动→音波→音波对于听觉器官的影响→听觉神经把所接受的刺激传达给大脑。”这些客观因素必然会使我们的理论工作者的思路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如果将这些客观因素作为主要理由确实有些牵强,因为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人们的观点并非都与前文相同,甚至很多人深信音乐与人的情感之间的密切联系。战国后期的《乐论》中认为“夫乐者,乐(le)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③这说明人的情感深藏在音乐之中。就连孔子在学习音乐时也强调动情④。西汉《乐记》中认为“音乐是主观受到客观影响的结果”。并说“唯乐不可以为伪”,即音乐是真情的流露⑤。在《史记卷二十四乐书第二》中就有这样的记载:“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 ⑥。等等,由于我们所谈论的“音”是音乐中所使用的,它是组成音乐的要素,所以它与音乐具有同等的意义。而情感问题本来就是心理学研究的范畴,所以说自古中国就有“音源于心理”的学说。遗憾的是我们很多音乐理论工作者都没有看到这一点。其实我们在理论研究中不应要把兴奋点放在固守前人的学说上,而是通过对前人学说的研究,更准确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更准确地揭示其内在规律,这才是我们最终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一点上我国现代着名音乐理论家李重光先生为我们做出了榜样。他在音的定义中既反映了音物理现象、生理现象,更反映了音的心理现象,因为他将人们生活中的“思想”、“情感”与音的概念密切相连⑦。在李重光先生的理论观点中真实体现了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讲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文艺方针,更体现了他做学问的严谨性。
音乐基础理论,是音乐初学者们的必修课。通过学习使初学者能够掌握音乐中最基本的概念、知识及学习方法,对音乐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为音乐专业的学习及其他音乐理论课程的学习打下牢固的理论基础。它存在的重要意义告诉我们理论工作者,应慎重对待音乐理论中每一个细小问题的研究。
注:①田青编着《中国古代音乐史话》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1984年6月第一版第99页
②斯波索宾着《音乐基本理论》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1983年5月第十次印刷第一页
③同①第63页
④同①第43页
⑤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中国音乐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1985年6月第一版第481页
⑥韩宝强着《音的历程》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2003年5月第一版第5页
⑦李重光编《音乐理论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1980年1月第2次印刷,第1页
作者:张宁 天津音乐学院民乐系
上一篇: 从音乐课堂教学反思教学设计
下一篇: 返回列表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