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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摘要:“中国音乐史”是我国高等音乐教育与教学中的专业基础课和必修课,是音乐专业理论课中重要的内容。目前,“中国音乐史”的教学理念,还基本停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形成的教学模式,对新时代音乐人才的培养造成了一定的制约。
关键词:中国音乐史 教学改革 实践教学
“中国音乐史”是我国高等教育、包括专业音乐学院、综合性大学和师范学院的基础理论课。通过学习和了解中国音乐史的发展脉络,包括体裁、题材、音乐家、乐器、演唱、演奏艺术、音乐理论等内容,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音乐修养,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对其更好的适应专业音乐教育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的功能和价值。
多年来,中国音乐史教学一直沿袭着我国传统教育体系的模式,教师以讲授的方式向学生传授简单的客观事实,把“格式化”了的音乐历史知识“填鸭”似地“定格”在学生的头脑中。被动的学习使学生失去了对音乐史学习的兴趣,形成了为拿学分而应付考试的不良局面。
为改变这一窘迫的局面,真正发挥“中国音乐史”在专业音乐教学中的功能和作用,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教育改革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国内的许多专家学者均在不同角度对高等教育“中国音乐史”教学的改革进行了深层次的探索。如杨和平在《高师中音史教学如何改革》一文中,重点在高师中国音乐史教学观念、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提出了个人的看法;彭丽在《“中国音乐史”教学改革初探》一文中,主要介绍了作者通过多年的教学改革,使其在教学形式、教学内容及考试方法等方面的变化。另外,中央音乐学院精品课程《中国古代音乐史》在课件建设和考试方法等也有了新的突破。
本文以课程结构、学习方式、评价模式等方面为依托,结合多年来进行的综合素质培养和实践教学成果,对综合性大学“中国音乐史”课程的教学改革进行了积极地探索,旨在在使学生能宏观把握中国音乐史的发展脉络,树立正确的音乐史观,帮助学生找寻正确的学习轨道,去快乐的体验中国音乐历史长河中波澜壮阔、绚丽多彩的美妙景色。
一、主客体相互转换的教学模式
“中国音乐史”教学最常见的方式是讲解或称为“直接教学模式”,即教师通过讲解向学生传授教学内容,教师以讲学生以听为主。
任何一种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教学方法亦不例外,关键是应找到它的优势,并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利用才能去落实新课改的理念。讲授法确实是有着适用学生范围广、直观呈现教学内容和使学生直接感受教材内容的优势,但同时也容易在实际教学中出现误区,把讲述简单处理为满堂灌,使学生在课堂上缺乏思考时间,降低学生的积极性,认为是“别人要我学”而不是“我要学”,难以让学生养成尊重事实、敢于批判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另外,还容易忽略学生的主体地位,形成被动学习。为此,在理论性较强的“中国音乐史”课堂教学上可采用主客体相互转换的教学模式,以讨论、演示、讲授和谈话的综合形式进行教学。
第一步,以教师为主体,示范教学一个章节,让学生对教学效果进行评述,并形成文字性结论。这既提高了学生思考和观察的主动性,同时亦锻炼了学生的评述水平和写作能力;
第二步,以学生为主体,对各章节进行教学。在此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的教案、课件等教学硬件的准备提出建设性意见,且力求每位学生都有上台教学的机会,学生的教学效果由同学和教师共同评述,并形成文字性意见。
第三步,课堂总结。每一位学生进行一个章节的讲解后,所有听课者为讲课的学生打分(教师与学生打出分数要有有一定的比例,教师打分比例可相对较高)。同时,预留出一定的时间进行分组讨论,加以总结,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教师可根据讨论提出建议的价值程度打出相应的分数,以上得分按一定比例算在期末考试成绩当中。
培养学生带着问题去学习,是提高学生兴趣的重要手段;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是造就新时代合格人才的教育方针。教师应在课堂总结中,积极鼓励学生在教学准备过程中敢于发现问题,勇于解决问题的理念。同时,亦将学生提问题的数量和解决问题的质量作为中国音乐史考试成绩的加分标准。
如我校05级学生程晓婵在准备《隋唐七部乐至十部乐》的教案内容中,发现不同教材对唐代九部乐、十部乐的陈述内容有所不同,于是,该同学就九部乐、十部乐中“天竺乐”和“扶南乐”到底谁为乐种之一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整理,请教了各类相关学科的专家,通过细致的分析和研究,最后得出自己的研究结论,并形成了论文。
再如我校05级学生聂麟枭同学,在准备《春秋战国时期的音乐思想》的教学内容中,发现关于我国第一部音乐美学着作《乐论》的作者是谁,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上世纪四十年代,郭沫若、吕骥等学者认为《乐论》之作者应为公孙尼子,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各种教材均采用这一说法。八十年代,以蔡仲德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就《乐论》作者进行了新的研究。他们认为公孙尼子不是《乐论》的作者。应为刘德所作。此后的中国音乐史教材多以蔡仲德的说法为主。喜爱古代史的聂麟枭同学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写了两万余字的论文,并于2008年“苏州中国音乐史年会”上宣读了论文,得到了众学者的重视。
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角色的互换,不仅激发了学生们的学习兴趣,改变了被动的学习状态,也使学生有了主动进行学习和研究的精神力量,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
二、丰富多媒体教学手段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运用多媒体课件进行平面教学已经不足为奇。而利用flash等动画软件作为辅助手段,通过丰富多彩的视觉画面,结合音效及DV影像的制作等其它多种表现形式来进一步提高教学内容的传播效果,已成为现今多媒体课件教学的新方法、新思路。教学形式的革新带来了教育理念上的改变,使中国音乐史的教学变得更加直观、立体和生动。学生在课堂上如同进入了音乐历史博物馆,能亲身感受和欣赏到不同时期的音乐历史遗迹,拉近学生与历史距离,产生亲切感,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达到了更为理想的记忆效果。在此过程中,一定要将讲授法和多媒体进行有益的结合,科学的使用多媒体教学,使多媒体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协助教学而绝非取代教学。
三、以点带面的教学方法
由于高等音乐院校学生专业划分较细,在中国音乐史教学过程中,教师可针对学生专业的不同拿出一个单元进行专题讲座、讨论与研究,让学生结合本专业,针对不同历史时期音乐发展的走向与特征进行并分析撰写论文。另外,在音乐史的发展过程中,每一时期的的重要音乐作品都折射出该时代的音乐气息,通过对音乐作品进行技术性的、全方位的详细分析和说明,是了解时代音乐发展特征的基础和依据。所以,亦可让学生对不同时期的,与自身专业有关的音乐作品进行分析,甚至进行演奏和演唱,这样可以以学生自身专业为桥梁,结合教材中的歌曲、民族器乐独奏曲、室内乐、歌剧、舞剧等专业艺术形式,以点带面地对中国音乐史作横向、纵向、全面、宏观的了解,使学生通过自己熟悉的专业领域,对理论性较强的学习内容做到有的放矢。专题性的授课方式,将理论与实践进行了科学的结合,不仅满足了不同专业类型学生的“实用”心理,亦提高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从而实现了教学目的。
四、定期举办“中国音乐史实践音乐会”
实践是沟通主体(教师)和客体(学生)的桥梁,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为了克服陈腐的教学观念,树立高效务实的现代教学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可结合教学内容定期举办“中国音乐史实践音乐会”。实践音乐会的形式可以按各历史时期作为背景和主线举办中小型的。如以“汉唐之风”、“宋元词曲”命名的音乐会。亦可在教学内容全部结束后举办贯穿中国八千年音乐历史的综合性大型音乐会。
在实践音乐会组织和筹备过程中,要以学生为主角,从策划、内容设计、物美、灯光、节目单撰写、资金来源、宣传广告到后期DVD制作,全部由学生自主完成,教师主要起指导作用。
指导过程中,可建议学生音乐会的节目单节目单用教案形式撰写――暨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具与教学形式,教学方法与教学原则,教学时间与地点,教学过程与各教学内容的时间安排、教学对象,以及每个教学内容在各历史时期的地位,作用和描述内容等都应在节目单中体现出来。另外,实践音乐会力求做到自筹资金,以此提高学生社会实践的能力。要求每位学生至少登台一次,体现人人参与的原则。
努力挖掘学生的潜能,让每届学生举办的音乐会在相互借鉴的同时,又创造出具有各自不同的个性和特征。如有的年级以音乐史发展脉络为主线,将各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作品进行演绎,有的年级又以不同的表演形式形成一台综合性文艺晚会,又有的年级是以专业比赛的的形式出现等等。这既提高了学生的主动性,又激发了学生的创造性,在每一届实践音乐会上,各年级都创造出了若干第一,增强了学生的自豪感,为其大学生活留下了值得回忆的一笔。
“中国音乐史实践音乐会”的举办,改变了学生认为理论课乏味、枯燥的主观世界,锻炼和提高了学生的认识能力,推动着每一届学生在固有的知识世界里去从事新的探索和研究,从而使认识不断得到发展和提升。
五、走出课堂,发掘地方资源的教学方法
因我国地域广袤,在音乐史发展进程中,从内容到形式多呈现出斑斓的地域色彩。仅靠书本和课件,还难以完全呈现出中华民族辉煌、灿烂的音乐文化。在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来自五湖四海,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一优势,根据学生籍贯,将其分成若干小组,布置课题,在假期回到家乡采风和了解本地已有的优秀音乐文化成果。如学习当地的民歌、俚曲,参观音乐历史博物馆,用DV录制活动内容,让学生做向导,对当地优秀的音乐文化历史遗产和着名的作曲家、表演艺术家、音乐教育家、音乐理论家的事迹进行评述和解说。此种教学模式,充分发掘了地方资源,对课堂教学有了进一步的补充,丰富了中国音乐史的教学内容。同时,让学生通过主动了解本地的音乐文化发展和所取得的成绩,激发了学生的自豪感、爱家乡和学习、探究本土音乐文化的热情。
六、完善评价机制
首先,在教学过程中,学习成绩评价要贯穿始终。根据学生回答问题、参与讨论以及布置的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并给予客观的分析、记录。建立考试题库、丰富考试方式,科学制定出平时成绩与期末考核评分标准的比例,让学生充分重视平时的教学活动。其次,对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参与态度、交流合作、完成质量、创新价值、兴趣爱好、等情况,用较为准确形象的文字加以描述,并进行适当量化,以获得每个学生在学习音乐理论时方式、方法以及态度的等级或分值。最后,制定标准,以学生自评、互评和他评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以达到互相交流和激励,发展学生能力的目的。
“中国音乐史”是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课程中的基础课和必修课,也是高等艺术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必考科目之一。建国以来,“中国音乐史”以教师为主体和以讲授法为主的教学形式,以及教材使用的不统一,无疑给“中国音乐史”的教学带了诸多不利的因素,也必将影响到这一学科顺利正常的发展。
我国教育部于2001年9月颁布了音乐教育标准、艺术教育标准,这是我国政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培养创造性人才改革步骤中的重大举措之一。因此,培养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基础音乐、艺术教育需要的高质量人才,将是未来高等教育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作为新时期高校专业音乐教师,为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艺术人才,应不断获取新得知识,树立独立思考的学术品格和批判精神,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深入理解“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对中国音乐史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以及考核措施进行创新改革和研究,在多元文化的视角下,努力尝试多彩多姿的“中国音乐史”课堂教学。
作者:张平(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艺术学院教授)
纪维剑(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艺术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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