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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作者:长春大学音乐学院  平丽华


  [摘要] 针对目前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存在的问题,以事实为依据,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对当前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构建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 高职院校;声乐教学;培养模式


  1、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存在的问题


  伴随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仅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时与教学过程的实施息息相关。高职院校对高技能人才的类型和培养目标及其具体规格定位包括职业定位和学术定位。


  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是教师有目的、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但其课程设置具有主观性,教学内容缺少针对性。导致课程设置科目众多且混杂无序,知识碎片化。实践课程设置形式化,实践教学内容缺少实用性,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仅依靠课堂上老师的讲解,学生的被动练习,实践教学比例已经远远大于教育部40%的基本要求,专业实践教学一直被作为辅助性课程来设置。实践教学管理松散,实践教学的目的性不明确,不能达到锻炼和提高学生演唱水平;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曲目地选择不适应现代职业岗位的要求,忽视了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市场价值和商业价值较低,与高职声乐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却相去甚远,很难获得普通观众的共鸣。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大部分选用的是民族、美声唱法的训练曲目,曲目很难运用到以后的工作实践中去,忽略了甚至是排斥通俗唱法的教学。


  练声、唱歌、布置新歌的课堂教学步骤这种固定的教学思维,使许多声乐教师认为一对一的个别课是培养学生的唯一的途径。这种模式在面对高职院校众多的声乐学生是无法运转和承受的,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培养的是应用型的艺术性人才,所以这种教学形式是一种盲从,是不科学的甚至是错误的。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表现为评价内容片面,过于注重对演唱技巧的评价,评价主体单一,基本上是教师评价学生的模式,忽略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的互评很鲜见,忽视了对学生学习的过程及学生情感、价值观的评价,考试不能多方面检验学生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及专业素质。


  师资力量存在的问题:双师型、复合型教师缺口较大,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师的主要来源渠道出现偏离,急需要培养和补充兼职教师,教师队伍中学科专业梯队尚未形成。对于高职教育的特点和内涵把握却往往不够,来自于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力度明显不够,兼职教师的比例明显偏低。高水平的学科专业带头人缺乏,骨干教师队伍断层严重。声乐教材存在的问题:使用的教材,通用性较强,内容属于普遍意义上的覆盖。主要问题是高职教育声乐教材还未自成体系,有些教材内容陈旧,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由于一些教材的缺乏,高职院校不得不忽略学生的能力,有少数教师不愿选用高职教材。


  所以,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必须建立自己的特色,符合高职教育人才的培养规格、培养目标,必须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2、解决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人才培养措施


  2.1 具体思路。确立与职业岗位需求对应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其中职业性是高职教育的本质属性。构建以课堂+舞台+讲台为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技能性作为高职教育的另一重要特征,通过舞台的歌唱表演提高学生的实用技能,经过人才市场的调研、职业岗位的分析,能够帮助学生具备职业岗位需求的各种能力,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和较高的音乐、文化素养,实现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人才的培养目标。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通过企业推荐、学校引进、校企联合,使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必须始终贯彻于教学过程当中,再根据完成项目所需的能力和知识要求,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声乐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完善教、学、做一体的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的教学模式,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分六个学期实施:新生入学首先安排职业认知教育,专业基础技能课程,安排在第一、二、三学期,专业核心技能课程安排在第三、四学期,专业技能实践课程主要安排在第五学期,校外顶岗实习安排在第六学期。


  2.2 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课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是建立在岗位要求的基础上的,将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所培养的声乐人才应具备的素质定位为基本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品质、文化素质、法律知识,良好的服务意识与合作精神等。专业素养包括演唱能力、教学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和创编能力。采用模块教育理论,构建项目包形式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坚持实用性、针对性的原则,不断优化教学内容,以真实的或仿真的工作任务为载体设计实践教学过程和项目,教学内容针对学生的未来职业岗位而设计,以舞台演唱为重心,探索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达到社会就业市场对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人才的各种要求。使教学目标得以实现,具体方案为将理论教学与艺术实践教学合二为一,逐渐加大艺术实践的量才更能切合实际,采用项目制教学,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最大限度拉近课堂教学内容与市场需求之间的距离,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实践水平。


  2.3 教学方法的改革及评价。引入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在基础声乐教学阶段,采用小课教学的模式,根据教学阶段和学生对象的不同,选用微格教学法和传统声乐教学法相结合。包括发声技巧训练阶段微格教学法的运用、歌曲演唱阶段微格教学法的运用、微格教学法在反馈评价中的运用。


  在教师的指导下,提出完成任务的具体思路和方法,如学生以三人为一组,根据项目和演唱能力自主进行歌曲的挑选,确定作品,熟悉歌词和曲谱,在发声训练中,教师要善于运用启发和诱导来调动学生自主的参与教学过程,要尽量去启发音乐的想象力,进行歌词朗诵,然后对歌曲的演唱技巧和艺术处理进行指导;最后采取舞台表演评价方式。考核的目的为了检验学生对课程掌握的程度,考试方式要突出多样性、针对性和生动性,加强对学习过程和综合能力的考核,建立以教师和用人单位合作式的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万碧波.高职教育教学理念与模式创新[M].江苏大学出版社,2008.12.


  [2]周洪雷着.音乐市场营销及案例分析[M].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2.


  [3]郭义江.论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学改革[M].艺术教育,2008.5.


  [4]莫煌红.高职表演艺术类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改革探讨[J].教育与职业,2009.20.


  [5]吕飞.新时期高职高专声乐教学改革的探讨[J].辽宁高职学报,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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