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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课标“音乐与舞蹈”模块的教学设想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颁布以来,引起了广大高中音乐教师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师的广泛关注。尤为引人注目的是高中音乐教学模块的设计,丰富和完善了高中音乐课程的内容,从而形成较完整的基础教育音乐课程体系。     在高中音乐课程实施过程中,对于六个教学模块的研究与设计应是每个音乐教师操作的重点。其中,“鉴赏”模块有原“艺术欣赏课”的基础,比较容易操作;而课标中新设计的另外五个模块因无模式可循,则更需要音乐教师在学习课标的基础上,努力在教学实践中进行探索。下面,结合课标的学习,具体谈一下“音乐与舞蹈”模块的教学设想。     课标中关于“音乐与舞蹈”模块的定位为“音乐与舞蹈是亲密无前姊妹艺术……舞蹈技能的学习固然是需要的,而音乐感知、体验及综合艺术修养也不可忽视。在教学应注意音乐、舞蹈学习的有机结合”。课标规定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舞蹈鉴赏与舞蹈常识:鉴赏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社交舞等,并对其不同特色、风格和音乐作出评价;了解舞蹈的起源与发展、体裁与舞种、表演形式等知识;了解音乐与舞蹈的关系等。     2.舞蹈表演:学习舞蹈的基本动作及动作组合;通过肢体动作表现舞蹈音乐的节奏特点和情绪情感;根据指定或自选的音乐即兴舞蹈;表演舞蹈或舞剧片段等。     3.舞蹈创编:根据舞蹈的节奏和情绪选配合适的音乐;根据音乐来设计与之相适应的舞蹈动作及队形。     根据上述课程定位和课程内容,在设计教学和具体操作过程中应处理好下面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   注意体现舞蹈艺术的基本精征     舞蹈是形体动作的艺术,亦是时空艺术。舞蹈艺术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一)动作性。舞蹈以人的形体动作构成自己的艺术“语言”,这种用来表达一定含义的舞蹈动作,被称为“舞蹈语汇”。舞蹈语汇由空间、时间和力度三种元素构成,并有着程式化、雕塑性、韵律感等特点。舞蹈动作的程式化,是舞蹈艺术经过长期积累和提炼形成的,是舞蹈艺术发展到成熟阶段的体现,如民族舞蹈中的动作“探海”、“卧鱼”、“鹰展翅”、“金鸡独立”,芭蕾舞中的动作“阿拉贝斯”(迎风展翅)、“弗耶得”(单腿旋转)等。舞蹈动作的雕塑性,指相对静止的动作造型,这种富于美感,充分展现人物内心世界,吸引人们反复观赏品味,有如活的雕像一般的造型动作,能给欣赏者带来丰富的联想、启迪和审美享受。舞蹈动作的韵律感,主要体现为舞蹈同节奏的一种协调关系。舞蹈动作必须具有韵律,要求在一个统一的基调上连贯、流畅、有节奏地发展,体现为一种 “律动”。     (二) 情感性。舞蹈同音乐一样,是长于表现感情的艺术。在具体形式上,一般有表达情绪的和表现情节的两类。情绪舞没有具体事件或情节,只是表达、渲染某种情绪,如欢快热烈的《红绸舞》、激情火爆的《扭秧歌》、清新秀美的《花鼓灯》等。而包含一定事件并在某些情节基础上展开抒情的舞蹈则同“情绪舞”不同,一是此类舞蹈具有叙事性,二是大多有一个概括与提示事件的标题,如《金山战鼓》、《天鹅之死》、《再见吧,妈妈》等。     (三) 审美性。同一切艺术形式一样,形式美亦是舞蹈艺术的法则之一。美是舞蹈的第一要素。形式美对舞蹈具有特殊的重要性。首先,表现在作为基本表现手段的形体动作的程式美 , 这是按照美的法则在长 期舞蹈实践中形成的结果 , 是舞蹈审美规律的客观体现。其次,表现为动作和结构上的对称美、均衡美。同样的动作,向左做一次,一般也再向右做一次;双人舞中,男的跳一段独舞,一般也会女的再跳一段独舞,不然就失去了均衡;此外,人数的安排,男女的比例,一般也都要求对称和均衡。再次,表现于场面上的变化统一美。舞蹈场面(特别是大型舞蹈)于变化中求统一特别重要,缺少变化,会平淡无味;不能统一,则杂乱无章。     二、注意把握音乐与舞蹈之间的关系     音乐与舞蹈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我国古代乐论指出:“舞蹈,乐之容也。”音乐包含并决定着舞蹈的结构、特点和气质,影响着舞蹈的形象性与表现力,因此说,音乐是舞蹈的灵魂。在教学中,教师要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 音乐与舞蹈两种艺术形式之间的关系。音乐是源头,是灵魂,是塑造舞蹈艺术形象的内在的核心 因素。舞蹈形象所需的速度、力度、节奏和旋律感在时间与空间中的展开,构成了舞蹈艺术的基本表现过程与方式。

(二) 音乐课程与“音乐与舞蹈”教学模块之间的关系。音乐课程是本体,是旨归,是教学设计与实施的出发点。“音乐与舞蹈”是从姊妹艺术的角度,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和了解与掌握舞蹈艺术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其最终目的还是体现在音乐学习上,是为了音 乐文化素质的提高。

综上所述,在音乐与舞蹈教学中注意音乐、舞蹈的有机结合是非常重要的。

三、注意舞蹈鉴赏、表演、编创的有机结合音乐与舞蹈是选修模块,因此,培养学生对舞蹈的兴趣非常重要,这是吸引学生积极参与舞蹈的学习、排练和演出活动的基础。教学中,应注意舞蹈鉴赏、表演、编创的有机结合和相互渗透,如在舞蹈鉴赏的基础上学习舞蹈表演,在舞蹈表演的基础上进行舞蹈创编,同时融入舞蹈知识的学习;还应注意音乐、舞蹈的有机结合和融会贯通,如在聆听音乐的基础上练习舞蹈,有益于理解舞蹈的内涵,或在练熟动作的基础上反复感受音乐,则会对舞蹈的艺术表现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体验。舞蹈鉴赏,是学生进行审美体验的有效途径。教学中应重视学生的自身感受,应引导学生自主收集与舞蹈相关的背景资料。在课堂上师与生、生与生相互交流研讨,增强学生对舞蹈艺术的选择、判断和分析能力。舞蹈表演教学,应遵照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进行。尤其是基本动作练习,要根据高中生的身体特点适度要求、量力而行。不要盲目追求专业化动作,提升技能技巧难度,应把练习的重点放在对舞蹈的艺术表现上和对情绪情感的表达方面。舞蹈创编教学的前提是舞蹈语汇的积累,可通过现场观摩、观看录像等方式帮助学生积累舞蹈语言,特别是在参加排练和演出舞蹈过程中,通过表演实践和切磋体验,逐步提高舞蹈创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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