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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关系――也谈音乐教育的现代观念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师生关系――也谈音乐教育的现代观念
谢嘉幸


应刊物的邀请,让我来和老师们谈音乐教育,这个题目很大,我想还是从音乐教育的观念谈起。说到音乐教育的现代化,许多老师都一定首先联想起电脑、多媒体、多功能音乐教室等等,这当然是非常自然的。确实,现代化的音乐教育应该包含教育手段的不断改革和更新。但很多老师可能没有想到,音乐教育的现代化其实首先必须从观念的现代化开始。教育观念包含很多方面,如教育的目标、教育的功能等等,在这里我想首先谈音乐教学中的师生关系。
几年以前有一个朋友问我,为什么你上课时总是那么生动、热情、谈笑风生、幽默机警。我想了想,回答说:“因为我喜欢学生。”他楞住了,没想到我的回答如此简单。我见他不解,就接着说,是的,所有教师教学成功的奥秘,其实都藏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理念当中。一个好老师见到学生的心情,决不亚于一个商人见到钱,学生就是一个亟待开启的宝库。音乐教学,与音乐的创作、表演、欣赏一样,也是一种音乐的活动,这种音乐活动同样需要参与者的表现热情和创造激情,作为教学主导一方的老师只有在这种饱满的精神状态中才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而全部教学方法的目的,都在于如何去开启学生这座宝库。或许有的老师会认为,这算什么现代的教育观念,仅凭这样一种态度,能实现音乐教育的现代化吗?这就是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问题。
在基本的教育观念中,如何看待教育的性质和过程是最基本的观念问题。怎样的师生关系,体现出来的正是这种最基本的观念。如果现在提一个问题:“教师是干什么的?”十有八九的人肯定回答“是传授知识的”。因为这正是我们现在大多数人所持有的教育观念。但如果我们仔细想想,就会发现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因为接下来我们可以问:“教育仅仅是一个传授知识的过程吗?”而答案肯定是“教育决不仅仅是一个传授知识的过程”。其实,在我国的教育改革中,基本观念发生过两次变化:一次是从灌输式教育转变成园丁式教育;再一次是从园丁式教育转变为交流式教育,这种观念变化的最直接体现,就是师生关系的调整。
灌输式教育,在灌输式教育中,学生被当成是一个容器,或者说被当成是一座仓库,教学的全部过程和目的,全在于如何有效地将知识灌输到学生这座仓库中去。衡量教学的效果也在于学生到底学到了多少知识。不可否认,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的。但灌输式教育的要害问题,不在于是否让学生学习知识,而在于在这种师生关系中,学生仅仅是作为一个容器,而不是活的生命。更为有害的是无论老师或学生都以那种死记硬背的死知识为目的,而全然不顾教学方法,全然不顾学生作为有人格、有生命的主体。很多人没有想到,如果学生脑子里的知识就像仓库里存放的物质一样,再多也是不可能转化为新产品的。
园丁式教育,在园丁式教育中,学生被当成一颗种子,被当成蕴涵着各种潜能的生命。和灌输式教育比较起来,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这种进步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种子”不仅是有生命的,而且是有个性的,俗话讲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不可能指望播下一颗芝麻,会长出一个西瓜,也不可能指望插下一根柳枝,会长出一棵桃树。教育的过程必须是一个因材施教的过程,是一个“我劝天公齐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过程,而不是用一个标准去把学生套死的过程;其二,学生能力的发展,和种子的生命发育过程一样,是需要有合适的环境条件的,如阳光、空气、土壤湿度,如果教学环境很恶劣,就根本不可能指望学生的潜能得到很好的发挥,尤其是音乐教育。例如我们不能很严厉地要求学生上台演出时要笑,因为学生的笑容是不可能在老师严厉地要求下做到的(强言欢笑的结果只能是笑比哭还难看)。保护学生的自尊和自信,在音乐表演的教学中,有时甚至比音乐技能的要求还来得重要;其三,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恰当、适度和及时的养分是绝对不可以缺少的。园丁式的教育,实现了从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朝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的转换,这确实是一个教育上的革命,但这也带来一些问题,例如仅仅从挖掘潜能的角度来看待教育,会带来对知识传授的忽视等等,还要需有新的观念转变。
交流式教育,交流式教育强调教育的最佳效果产生于老师与学生平等交流的互动中,教育的过程既不是一个老师把知识灌输给学生的简单过程,也不是一个学生自我潜能开发的简单过程。教育的过程应该是一个产生创造性“新质”的过程。老师将自己的知识和体验与学生的知识和体验进行交流,这种教育的最佳结果,不仅是学生从老师那里学到知识,老师也从学生那里学到知识,更重要的是老师和学生都获得了一些原来在老师和学生身上都不曾拥有的东西,当老师和学生离开教室时,他们都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和收获。这种从未有过的体验和收获就叫着“新质”,换句话说,教育过程不再是一个简单传授知识的过程,而是一个知识再创造的过程。这种教育也同样需要三个条件:其一,老师是否真正以平等的心态来进行教学,真正倾听学生的声音,真正把学生当成朋友,而不是征服、压制、压服的对象。有人曾拿教室讲台与课桌的对峙状态来比喻传统教学中师生之间的紧张关系,认为应该以圆桌会议的方式来取而代之,这种比喻虽然有些偏激但也不无道理,在圆桌会议上人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其二,教师从无限主体的角色转换成有限主体的角色,什么是无限主体呢?在传统教育观念中,教师作为无限主体,是“正确”的化身,教师无所不能,决不会也不允许犯错误,而有限主体的为师概念,教学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告诉学生老师自己的知识也是有限的,老师自己也会经常犯错误,学生从老师那里了解到的知识不一定可靠。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学生获得一种具有批判精神的主体意识,进入创造性的学习状态。换句话说,只有当老师承认自己是有限主体时,学生真正的创造性才会调动起来;其三,教学的过程不是一个将给定的答案告诉学生的过程,而是一个师生共同解决问题的过程,教师的引导内容之一,是将自己的困惑和深切体验告诉学生,学生所面临的问题也往往是老师所面临的问题,是需要师生共同来解决的问题。
以上讲述的教育观念问题,都是大教育观念方面的问题,那么这些观念对音乐教育有什么具体的意义呢?有的,不仅学校教育的整体改革与音乐教育密切相关,社会音乐生活这一百年来的变化,也促使音乐教育的观念必然变化。当然一百年来社会音乐生活的变化是很多方面,本文不可能也不打算就这一变化进行全面的论述。本文在此仅谈一点和音乐教育基本观念直接相关的问题。从物质层面上来看,社会音乐生活最大的变化,就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音乐音响制品的空前传播成为可能。因为这种变化,音乐教师在上个世纪初所处的那种垄断音乐资源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逆转,那种学生只有到音乐教室才能听到音乐的现象再也不存在了,现在的学生在走进我们的音乐教室之前,不仅已经接触了大量的音乐,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音乐审美趣味和修养。仅就这一点而言,将音乐课简单地当成传授音乐知识技能课,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学生的真实情况,老师也不可能凭着自己的音乐表演能力,充分地吸引学生。指出这一事实,丝毫没有贬低我们的音乐教师的意思。只是想说明一点――即音乐教师必须意识到音乐教学的使命必须发生变化:音乐教师必须从一个音乐知识技能的传授者,转变成为学生音乐生活的指导者。真正深入地和学生对话和交流,才能有效地引导学生去创建属于他们自己的音乐生活。仅就这一点而言,灌输式和园丁式的教育观都不足以为音乐教育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只有交流式的音乐教育观念,才能指引教师用自己的音乐世界与学生的音乐世界碰撞、交融,创造新世纪的音乐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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