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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推进,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已由最初的“盲目追崇”、“热情被动”的接受,转入到了“理性思考”与“积极探究”的新阶段。然而,不管音乐新课程改革如何运作,追求音乐教学效益的最大化应该是“永恒不变”的主题。影响音乐教育质量的因素很多,在当前的基础音乐教育中,对“应用音乐”不同程度的忽视应该是其重要因素之一。要真正做到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音乐,有效提高音乐教育质量,就应该让学生学会在应用中学习音乐。
一、在课堂教学的应用中学习音乐
在音乐课堂教学中,许多教师对音乐教学的注意力和主要精力几乎完全倾注于“怎样教”这一角度,而对于学生“如何学”没有真正做出实质性的努力。学生“如何学”是个很复杂的课题。这其中最为遗憾的是我们做教师的往往忽视让学生借助已有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已经具备的基本技能主动学习,达到借“学生之力”给力的效果。产生这种遗憾的原因很多,一是许多的音乐教师没有从事过循环教学,对学生到底有什么样的音乐基础知之甚少;二是每位音乐教师的注意力大多集中在自己所教年级、所教学期的那一本教材上,把做好一个教材的忠实执行
者视为最高目标,仅仅满足于教好(教完)本学期所用教材,既没有将音乐教材的前前后后联系起来,更没有将相关的知识、技能、音乐文化巧妙链接、重组、整合。这样,就导致我们的音乐教学形成了教师与教师、教材与教材严重断层、脱节,使得教学效益随着学生年级的升高而加速递减,导致基础音乐教育高耗低效。
例如:在中小学唱歌教学中,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了节拍、节奏、音高、音程等的训练与学习。经过多年以后,到了小学中高年级,直至中学,对于歌曲的学习,依然沿袭小学一年级的教学方法,还是讲解早已学过的音乐知识,练习最基本的节奏,划着同样的拍子,一句一句教唱乐谱……学生也一样不需要作太多的努力,规规矩矩跟着老师拍拍节奏、唱唱乐谱……就这样,教师和学生多少年来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同一首歌”,而教学效益也就一路走低。这种现状,可以说完全是我们教师造成的。是我们教师在新课改前后都在机械地例行着同样的程序―“灌输”+“填鸭”的结果,只不过,课改前后“灌技”和“填法”各有巧妙和不同罢了。这正如陶行知先生曾经说过的那样,“中国教育之通病是教用脑的人不用手,不教用手的人用脑,所以一无所能……”。这样的音乐教学,如同一名游泳教练教学生游泳时,光带领学生在岸上大讲特讲游泳的理论与动作要领,却从不让学生下水体验与练习一样。我们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没有引导学生借助已有的知识与技能,积极、主动地去解决新问题,从而获得新知识,提高新能力。简而言之,这种音乐教学没有引导我们的学生手(口)脑并用。
再如:在中小学课堂器乐教学中,很多老师一致认为困难很多,成效不明显,甚至最终无奈地选择了“放弃”。造成这一尴尬局面的问题也几乎都出在了“应用”上。例如:在八孔竖笛教学的第一节课上,学生学会了“5、6、7”三个音的演奏,也学会了演奏一两句简单的曲调。一般老师认为,只要“每个”孩子都能把老师教的曲子演奏出来就可以了。老师的这一要求也就成了孩子们本节课的终极目标。殊不知,这样的要求太低了,我们应该把学生掌握“5、6、7”三个音以及本节课所学会演奏的曲子做为下一个目标的起点,不断启发鼓励学生去做更多的事,做更多的努力。可以让学生利用所学三个乐音即兴创作一到两首乐曲;可以相互合作做即兴的二重奏或小合奏;也可以在掌握这三个音的基础上探索其他乐音的演奏;还可以去自学一两首由老师提供的其他含有这三个乐音组成的曲子。老师完全可以给不同的学生以不同层次的要求,让学生自主选择并攻克一个个大小不一、难易各异的“堡垒”。这就是课堂器乐教学中的“应用性”学习。
二、在课内外、校内外活动的应用中学习音乐
我们音乐教师总认为音乐学习只能在音乐课堂教学中进行,没有思考并尝试指导学生在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校内外活动中学习音乐。在课内外、校内外活动中学习音乐,不仅可拓展孩子们的学习空间,而且还丰富了孩子们获取音乐知识、提高音乐技能的途径;不仅激发了孩子们学习音乐的主动性与兴趣,更能有效地帮助孩子们将所学知识有机整合,促进孩子们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学以致用。这样的学习具有音乐课堂教学所不能及的许多优势,是孩子们学习音乐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与途径。
在音乐课堂教学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教师“打白条”的现象。在随堂课、公开课“尾声”部分,经常听到这样一段耳熟能详的“台词”:“课后同学们有时间可以查一查与这首歌曲(乐曲)相关的资料,下一堂课我们一起来进行交流”;“这首歌曲(乐曲)还有许多不同的版本(表现形式),老师课后查一下,下一节课将带来与同学们一起分享”……教师随口抛出这样的话语却再无下文,不仅给学生留下了一个“不严谨”的“坏榜样”,而且也确实留下了一个个遗憾。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蓬勃发展,过去许多的“不可能”逐渐变得“有可能”,网络已经通到教室,像以上这一类过去的“难题”,现在完全可以当堂解决。由于时间关系,确有当堂不能解决的难题,老师也应该事后“兑现”,课后组织、带领孩子们一一解决。这既是给学生树立一种“严谨治学”的楷模,同时也是教师应该培养学生学会学习的一种良好习惯与必备技能。
在班级、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文艺活动中,我们绝不应该一包到底,自始至终应该让学生参与选题、定稿、创编、排练的全过程,始终凸显学生的“主角”位置,在每一个环节都以学生为主体,最大限度地发掘学生的潜能。老师应该主要演好学生的“合作伙伴”、“智囊”、“向导”等多个角色,这是帮助学生“盘活”已有音乐知能的绝佳契机。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学生在学习中应用,在应用中学习,这样的学习是音乐课堂教学所无法替代的,也往往能达到课堂教学所无法达到的效果。在与其他学科的融合中,音乐教学也有其独特的优势。例如:引导学生为语文课中的朗读文章选配背景音乐,学生就会历经反复朗读课文、多处查找音乐资料、比照合成等一系列实践活动。其间,他们自然会从两个不同的角度通过反复朗读课文,体验文章的情感;通过反复聆听音乐,感受音乐的旋律、情绪、速度、力度、风格特征等,面对不同风格类型的音乐,历经反复鉴赏后,做出抉择。这一过程是何等的温润而自然,犹如春风化雨。这种类型的学习活动应该鼓励学生以小组形式协同完成,让孩子们在协作中学习,共同提高,共同收益。
三、在用音乐“装点”生活中学习音乐
新课改积极倡导“让人生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音乐教育理念。可能这种教育理念让多数人觉得曲高和寡,遥不可及,是一种超越现实的“理想化”境界。或者也有人认为,这是对“后学生时期”的公民提出的理想化诉求,并无现实意义,与当下、与眼前的音乐教学“毫无关系”。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音乐教育,绝不仅仅是为音乐而教,为音乐而学。音乐教育首先是人的教育。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讲的也是“人是应该终生受教育”的道理。如果从另一个角度说“生活即教育”,那我们的音乐教育也应该及早走进孩子们的生活,让孩子们学会用音乐装点自己的生活。
我曾让学生带着音乐的耳朵,走进工厂、医院、商场、酒店、体育馆、休闲广场、旅游景点、生日宴会(舞会)、晨练中的公园、静谧的校园……留心在这些场合发出的“声响”。然后组织他们进行讨论:“在这些场合,哪些‘声响’是合适的?为什么?哪些‘声响’与周围的场景‘不协调’?这又是为什么?如果让你为这些场合设计背景音乐,你会选用哪一类音乐?”学生就此展开了一场场精彩的讨论、辩论。有的学生认为,不同的工厂、同一工厂的不同车间播放的音乐应有所不同;有同学认为,广场上的音乐好是好,但是声音过响,有时候一个广场上同时响起不同的音乐,既烦又吵,让人听了不舒服,要是有一个部门协调,播放同一首乐曲,音量再做一个合适的调整就更好了……接着老师引导同学们继续讨论,如何用音乐装点我们的生活,学生的兴趣一下子被调动了起来。有同学提出:我们学校的铃声应该改一改,应该每一次都用不同的音乐片段做铃声;有同学提出:学校广播操、眼保健操的口令也应该改成音乐;还有同学提出:在学校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应该播放相应合适的音乐,以调节我们的情绪……最后,老师组织、带领同学们走进学校广播站、电视台、图书馆、食堂、医务室、体育馆,将精心选择的音乐应用于各种场合,并定期收集来自各个部门使用情况的反馈意见,及时做出调整。这样,孩子们对音乐的关注更加热心了,他们以各种形式,通过各种途径收集音乐,建立各自的音乐曲库,有时还定期交流音乐资料。就这样,音乐成了孩子们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我们传统的音乐教育注重的是教师的“输入”,即强调教师如何灌输“音乐知识”,如何训练学生的“音乐技能”。这样的音乐教育更像一种“音乐培训”,强调的是“教”,淡化的是“学”,弱化的是“育”。而“应用中学习”则使得音乐学习由“输入”同时引向“输出”,将学生置于亦进亦出的动态之中。这样的音乐学习,学
得鲜活,学得有趣,学得有效,学得稳固,也是“育”之有“道”。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翟剑生 江苏省泰兴市蒋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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