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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音乐欣赏教学的误区与审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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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
日期:1999年5月
学校:上海市某市重点中学
课题: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
执教:该校音乐教研组长(中学一级教师、专升本在读)
1999年5月,我应上海市教育督导室邀请,参加对上海市某重点中学进行为期三天的督导工作。其中我与原市教研室副主任陈仲良先生一起听了该校的高中音乐欣赏课。
执教教师开门见山,一开始就向学生提问:“你们知道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吗?”,学生似乎对老师的提问没有作出任何反应,老师非常耐心地等待学生的回答,在短暂的沉默以后,老师热情地对学生讲:“梁山伯与祝英台是我国民间流传的爱情故事,……”于是,教师有声有色地完整的讲述了这个动人的故事。在这个过程中,我注意到两个问题:1、老师讲述的故事并没有吸引学生的注意;2、时间已过了半小时,此时老师开始转到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这个主题上,接着教师介绍了什么是小提琴协奏曲,至此所剩时间不多,当老师播放小提琴协奏曲《梁祝》时,已经接近下课。
思考题:
1、现在的高中生是否了解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故事,
2、除了在课堂上以不少时间来讲述《梁祝》的故事外,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3、在一所市重点高中的音乐课里听到的这节音乐欣赏课,该引发我们去思考哪些问题。
在中小学音乐欣赏教学中,由于教师对中小学音乐欣赏教学的片面理解、乃至对音乐艺术其特征的错误理解,出现了各种各样有背于中小学音乐欣赏教学规律的现象,造成了教学效果较差,并产生不良后果:一是使学生失去了获得音乐艺术实践能力的最佳启蒙时机,二是延误了学生音乐艺术实践能力最佳发展时期。由于音乐艺术学习有其本身的规律性和特殊性,错过了最佳启蒙时机和最佳发展时期,会造成一批原本爱好音乐的学生的终身遗憾。笔者在听了100节中小学不同年级的音乐欣赏课后,(其中包括杭州、江阴、上海的浦东新区和其他区县)发现一部分教师在音乐欣赏教学上已走入了误区,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语言替代型。
“语言替代型” ,顾名思义即以语言替代音乐。
音乐是音响的艺术,因为音响在时间中展开,因此音乐也是时间的艺术。音乐艺术的这两个特征决定了中小学音乐欣赏教学应以听赏为主,教学中必须把一定的时间留给学生听音乐;同时也要留有学生想象的空间。但是,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惯于以自己的语言来解释音乐,极其有限的教学时间在教师的语言表述中消失,留给学生的只是与音乐完全不同的记忆:尽管音乐和其他艺术一样,是现实生活的一种反映。但它是诉之于流动的音响中,依靠于听觉来感受的特殊艺术形象。这种形象是非视觉性的(看不见,尽管有人用色彩来引发人们对音乐的感受和想象),也是非语义的(不是一种确定性的语言)音乐是由音响通过听觉,产生联想、表象、想象等心理活动过程,而音乐在流动的音响中以音的高度、长度、力度和音色的变化 ,通过旋律、节奏、节拍、音区、音色、调式、调性、和声、复调、曲式和织体等表现手段、才能塑造出艺术形象。由于听觉感受到的音乐信息是非语言义的,它对现实的反映比较间接,因此音乐艺术具有某种不确定性,绝非是用确定性很强的文字语言可以表述的。那种以语言替代音乐的音乐欣赏教学其效果充其量只是诗歌、散文、故事即语言给人的感受,这样就完全不符合音乐欣赏审美的规律。
诚然,音乐艺术与语言艺术都是艺术,语言也是一种音响,但是,语言仍然不能替代音乐,教师以自己对音乐的理解,或依据教学参考书来解释音乐只能有限地、定向引导学生的想象,而音乐艺术的某种不确定性,给予人们无限的想象空间,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经历的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不同的体验和理解。因此,教师需要的是适当的引导或提示,而不是以长篇大论口头语言来替代音乐。
形成语言替代型的原因较为复杂,有的教师具有很好的条件,如:文学底子好、语言表达能力强,对音乐有自己的见解,这样的教师在忽视了音乐的非语意性的前提下,常常会形成一种习惯,即:以语言替代音乐。在我听课的教学中,一部分教师属于此类。另一类教师由于并不具备音乐教师的全面能力结构,无奈之下大量地按教学参考书提供的资料向学生“介绍作品”。
二. 单一欣赏型
“单一欣赏型”,即教师找来了许多音响资料,整堂音乐课用以音乐欣赏的单一课型。这种单一的课型不符合普通教育的音乐课堂教学原则。
中小学的音乐教育是非专业音乐的音乐教育,这种普通学校的音乐课具有多项内容的综合性,因此音乐教师必须具备从事歌唱教学、器乐教学、律动教学、欣赏教学、创作教学的基本能力和音乐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教学的能力。一般的音乐课堂教学都是由多项教学内容构成的综合课。因此教师必须善于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创造性地设计教学过程和结构。
根据上述原则,“ 单一欣赏课”课型不利于学生的音乐素质全面发展,“单一欣赏课型”使学生在教学进行过程中处于一种被动的听觉参与和思维参与的地位,而长时间的被动状态会使学生对音乐课失去兴趣。学生们常说的“我们喜欢音乐,但不喜欢音乐课。”椐调查,“单一欣赏型”的音乐课,也是学生们不喜欢音乐课的原因之一。当然,其中还有其他种种因素,如过多的强调音乐的专业知识,也是影响学生喜欢音乐课的原因,但是,这种心理疲劳和兴趣抑制肯定是单一欣赏课型所造成的。
显然,单一欣赏型的产生,不仅不利于青少年学生的音乐素质全面发展,由于过多地灌输许多音乐的专业知识(教师常常以自己在大学读书时的感受,并以大学教师教学的模式照搬行之),中小学生难以接受,在造成中小学生心理疲劳和兴趣抑制后,拒绝音乐课是这种课型的必然结果。
单一欣赏型的产生,主要是教师对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性质,目标不甚清楚,一见教材中有音乐欣赏的内容,就将其用整堂课单独上欣赏课,并上得十分专业。此外,有些教师是因为不具备音乐教师的全面能力结构,如自己在音乐专业上有多方面的能力缺陷,于是,采取不利于教学效果的“扬长避短”的课型。
诚然,现在的高中《艺术欣赏》课程,各地的教材均分为《音乐欣赏》和《美术欣赏》两部分,就《音乐欣赏》来说,是否就是以单一欣赏型的课型实施教学呢?实践证明,回答是否定的,原因归纳以下:
1. 普通高中的学生仍然不是专业学习音乐的学生;
2. 普通高中的学生已具备了一定的文化修养,他们在欣赏音乐时常常有自己的感受,并更多的寻求能结合自己已掌握的各种知识,(包括历史、政治、地理等多方面的人文知识)因此,执教高中《音乐欣赏》课的教师,必须注意到教学对象的审美心理、审美态度、审美趣味和审美能力并留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给学生,为学生主动学习创造条件。
3. 高中学生已基本度过了变声期,这个年龄的学生有较强的参与艺术实践的欲望,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留出时间和空间给学生,他们将在参与教学的过程中,走近音乐、体验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甚至创造音乐。笔者在这里呼吁,在每节课上给一点时间让高中学生学一点歌唱方法,唱一些力能所及的合唱。这样,不仅对学生是终身收益,也有益于我国业余合唱事业的发展,而一个国家的业余合唱状况如何,往往能反映出这个国家的国民音乐教育优秀程度。
遗憾的是,尽管教材的编者(如人民音乐出版社在《高中音乐课本》的,《教师用书》的使用说明)再三提示:“高中音乐教育的目的是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学生参与音乐的兴趣,掌握必要的音乐知识与技能,启迪智慧、开阔视野,促进学生身心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音乐欣赏当然应以聆听为主,但是,应与其他音乐实践活动形式(歌唱、演奏、律动、对音乐的讨论、评价以及创造性活动)相结合,”等等,但是由于一部分教师对高中开设艺术欣赏课的片面理解,在教学中出现语言替代型、单一欣赏型、形式主义等不利于素质教育的种种问题,使高中音乐欣赏教学走入误区。
三、音乐欣赏教学的审美实践
(一)音乐欣赏教学的本质
音乐欣赏教学其本质是审美训练。审美训练是对主体的审美观、审美能力、审美人格的训练,其本质上既是一种价值取向(审美态度、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等)同时又是审美想象、审美理解和审美情感等审美心理活动。这里所提到的审美的价值取向和审美心理都和个体的人格修养、文化修养有密切的联系,因此,音乐欣赏教学必须以学科的培养目标为依据,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选择不同的内容、制定不同的教学方案,采取不同的教学手段。
(二)中小学音乐教学的课型
音乐教学的课型与音乐审美的层次有着密切的关系,若忽视了这个关系的重要性,就不可能得到好的教学效果。
尽管优美的语言也具有音乐性,但是语言仍不能替代音乐。因此,语言替代型的课型不宜;单一的音乐欣赏教学不符合我们的教学定位和教学对象;综合性课型才是符合实现我们的教学目标的有效课型。
由于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是学校众多课程中的一门学科,目前我国各地区音乐学科每周的课时虽有不同,但大致如下:
小学低年纪每周2或3课时,中、高年级每周2课时
初中及高中一、二年级每周1课时。
如何在这非常有限的课时里完成我们的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科学的音乐教育理念和时间的合理分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由于我国师范院校音乐教育系、科的教育改革滞后于普通音乐教育的改革,不少青年教师开口称自己是学“钢琴专业”的、学“声乐专业”的、还有长笛、萨克、二胡、琵琶等等专业的都有,于是,他们将音乐艺术多元性和复杂性细化到中小学的音乐教学当中,并以自己的音乐能力结构状况彻底的“扬长避短”。
如我曾听了一位青年教师上的音乐课,她首先强调了训练耳朵听力的重要性,接下来整堂课就是听写音程的练习,课堂气氛沉闷,学生反映被动。当我问及为什么这样上课?她非常认真地回答我:“大学里老师就是这样给我们上课的。”这位青年教师还表达了一个非常好的愿望:“把学生的耳朵训练好,为学习音乐打好基础。”(当然,这是一个非常的‘个别’,但有其典型意义)。显然,这位青年教师把专业音乐训练中“视唱练耳”的依样照搬到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中来,显然是行不通的。要不要训练耳朵,提高听觉能力,这是非常必要的,但要以少年儿童主动参与的形式,而不是专业的“视唱练耳”。还有“一唱到底”的,“一听到底”的,“一舞到底”的各种单一内容、单一形式的课型,似乎教师都有意把某一方面训练得更加强一些,更专业一些的愿望,甚至有的教师还错误地把这些当作“特色”去追求,由此可见,实际上单一型的课型把普通学校的音乐课,按照专业音乐院校分成“乐理课”、“视唱练耳课”、“合唱课”、“音乐欣赏课”等等都是由于受音乐教育观念和本人能力结构的影响而造成的。而现在的教材已经按照综合性的原则编写,如果教师的音乐教育观念不改变,对自己的能力不采取在“扬长”的同时,不断地“补短”,是很难适应不断发展的现代教育的需要的。
音乐欣赏教学是综合性课型丰富的教学内容之一,而不宜形成一种单一型的课型,如果我们有了这样的共识,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如何运用综合的手段进行音乐欣赏教学,音乐欣赏教学在内容的选择及补充和所占教学总量时间的比例,音乐欣赏教学与其他音乐教学内容的关系等等问题,使我们的音乐教育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并使音乐能成为学生的终身爱好,真正成为提高我们国民素质的一门有价值的学科。
(三)音乐欣赏与情感交流
目前,我们的音乐欣赏教学尚不够重视情感的体验和情感的交流。
(1)主客体无交流欣赏教学:
我们现在进行的音乐欣赏教学,很多是一种主客体无交流的教学活动。主体,即我们的学生,客体,即我们欣赏的作品。在课堂教学中,视听条件再好,我们可以强化认知,主体会受到一定的感受,但是主客体无法交流情感。在这种教学活动中,语言替代音乐的现象往往以师生,生生之间语言交流的形式出现。
音乐教育的实践证明,主客体无交流欣赏教学的教学效果甚微,其原因是客体(即作品)对主体(学生)仅仅是通过音响或媒体图象产生单向的情感影响;由于主体(学生)受到年龄、文化、社会生活的体验等等的限止,而音乐艺术是时间艺术,瞬间即过的音乐给学生留下的记忆是模糊的;情感方面的震撼是浅层次的、短暂的。尽管如此,由于受到种种条件的制约,主客体无交流欣赏教学仍是一种常用的教学方法。
(2)主客体有交流欣赏教学:
主客体有交流欣赏教学是一种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学形式
音乐教师在进行音乐欣赏教学时,部分内容由于教师的音乐技能比较全面,或某一方面比较强,教师在简介作品后先由自己演奏或演唱,这种面对面的教法能激起学生的审美兴趣、审美想象和审美情感上的共鸣,学生的审美心理活动处于兴奋积极的状态,音乐由于现场的情感交流,给学生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能够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效果。其原因就是音乐教师现场的演唱或演奏与学生是一种面对面的直接情感交流,由于学生对教师有一种亲近和亲切感,教师的情感投入使学生的情感产生了共鸣。可见,主客体有交流欣赏教学是一种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学形式。
(3)主体进行音乐创作的自我欣赏
主体进行音乐创作的自我欣赏是音乐欣赏教学中教学效果最好的教学方法。音乐是人类创造的诸多文化现象之一。音乐是现实生活的反映。音乐作品的产生是一度创作,演唱演奏是二度创作,音乐艺术丰富的创造,没有亲身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的人,是无法体验的。情感丰富、音响和谐的音乐不但能引起人们精神亢奋,也会使脑血流量显著提高,增加供氧,有利于脑细胞对信息的传递与储藏。从审美是音乐教育的核心、创造是审美教育的中心的理论来看,中小学音乐教学过程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下,学生主动参与体验,参与创造音乐的过程,没有学生的主动参与,就很难有真正意义的音乐教学。因此,主体进行音乐创作的自我欣赏是音乐欣赏教学中教学效果最好的教学方法。当学生参与了音乐的二度创作,体验了音乐审美活动必然产生的赏心悦耳的愉悦心理效应,学生在体验中自我欣赏。显然,这种学生主动参与体验,参与创造音乐的过程,是音乐欣赏教学中真正有效的教学,这样的教学会不断的激发
在音乐欣赏教学中,语言替代型、单一欣赏型的教学已走入了误区。音乐欣赏教学停留在“主客体无交流欣赏教学”的层面上,显然效果不佳。因此,学生参与体验、参与创造的音乐欣赏教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音乐欣赏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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