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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于:艺术起点
随着音乐新课程的深入推进,当前的音乐教学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气象,有特色的音乐课教学实例层出不穷,这反映了“课改”精神深入人心,广大音乐教师对音乐新课程的积极实践。音乐新课程的深入推进和普遍展开,必然也会引发一系列的教学实践问题。怎样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音乐课改是一个复杂的实践过程,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教师对新课程理念的消化与理解,教师自身的音乐素养与知识储备,以及学校、教师对音乐教学实施的投入程度等等,而这一过程恰恰是我们反思和调整音乐课改实践,进一步确认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做的过程。
《课标》在表述课程性质时特别指出:“音乐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基于综合理念的贯彻,音乐课中可能会不同程度地涉及一些艺术门类和其他学科的知识内容,但涉及它们是为了更好地感受、理解音乐,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音乐,激发学生对音乐的情趣。如果把学生的注意力和学习兴趣引向了探究其他学科或艺术门类的方向,这显然是同“课标”的理念和精神相悖的,这也反映了教师对“课标”的学习和研究不够扎实与深入。
在课改中,出现了很多背离“以音乐为本”的现象,我认为主要原因是教师在认识上存在误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认为既然提倡学科综合,就应该有其他学科的内容;认为以“音乐为本”,就是以音乐为主的拼盘课;对“以音乐为本”具体如何运用认识不足。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解决此问题:一是将音乐课程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与“以音乐为载体”统一起来,要以音乐为教学主线,使音乐与相关学科有机地、自然地综合。二是通晓“音乐为本”的内涵,运用音乐语言的手段来促成音乐教学,即通过旋律、节奏、音程、和声、力度、速度、调式等表现手段来丰富教学内容。 此外,教师对新教材把握不准也是出现背离“以音乐为本”现象的重要因素,如新教材设四条“纬线”:音乐与人生、社会、自然,音乐与民族、国家、地域,音乐与历史,音乐与姊妹艺术。教师如果从内容上将其理解为并列关系,那么在教学中就容易脱离“以音乐为本”。音乐与人生上成思品课,音乐与自然、地域上成地理课。另外,一些兼课的音乐教师本身就不太懂音乐,教学可想而知。
音乐综合教学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化,它渗透并融合了科学和人文精神,体现了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是学科体系向学习领域的纵向伸展,也是精英文化向大众文化的回归。合理地进行学科综合,不仅能拓宽学生的审美视野,给学生广阔的体验和表现音乐的空间,而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文化素质。
“以音乐为本,以育人为本”是新课程音乐教学中的一个根本原则。之所以要以音乐为本,以育人为本,这是音乐课程的本质所决定的。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课标》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量的全过程。
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如果冲击了音乐为本的课程理念,就等于削弱了音乐课程的审美价值,那么,作为“实施美育主要途径”的音乐课就会被异化为另类课程,失去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存在的意义。因此,音乐课要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音乐课中要体现音乐,在音乐新课程实施中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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