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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标点符号使用规范:括号使用误区是什么?


作者:佚名       来源于:家长学院

高考语文写作是得分的大点,也是考生们考前着重需要复习的,让了让考生更加清楚2017高考语文标点符号使用规范,今儿小编特意来和同学们说一说括号使用误区是什么?

1、非注释语误用括号。

出版社在1997年第一季度社科新书征订单上提醒邮购者:务必在汇款单上写清姓名及详细地址(汇款单附言栏内注明所购的书名、册数)。

[点拨]括号里的话是用来注释前文的,判断其使用是否恰当,要看括号的文字是不是在注释前面的内容。此处“汇款单附言栏内注明所购的书名、册数”不是注解“详细地址”的,不应使用括号,应删去,在“地址”后面加逗号。

2、括号位置错误。

①写文章应力求“句无余字,篇无长语”。(姜夔《白石诗说》)

②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鲁迅《故乡》)。

[点拨]括号里的文字如果是注释句中的一部分,括号应紧贴被注内容之后,如①句的句号应后移至括号完;如果是注释整个句子,应放在句号外,②句的句号应提前到“成了路”后。

我们给各位考生分享的括号使用误区同学们你们要尽快活用起来,如果考生还想要找到更多的高考语文备考策略,就请继续关注我们吧!我们会不定时给你分享更多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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