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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孤寂的大法袍》阅读附答案


作者:佚名       来源于:家长学院

实用类文本阅读(25分)

梅汝璈:孤寂的大法袍

有天晚上,北京顶银胡同停电。梅汝璈枯坐在家中吱吱作响的藤椅上。黑暗中他轻轻地哼起了清华学校早年的校歌:“西山苍苍,东海茫茫。吾校庄严,岿立中央。东西文化,荟萃一堂……”这一幕发生在上世纪60年代初。今天,梅汝璈的儿子梅小璈回忆自己的父亲时,一下就想到了这一幕。他对记者谈起父亲的晚年时,有些唏嘘。他用了这样一个形容词:“孤寂”。

梅小璈说,虽然上世纪60年代初,父亲尚不足花甲之年,可他心知肚明,属于他的那个“东西文化,荟萃一堂”的时代已经逝去了。新中国在学科建制上完全照搬“老大哥”苏联,全国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所大学保留了法律系,且讲授的内容都是苏联的社会主义法学。这让毕业于清华学校、留学于美国斯坦福大学、在芝加哥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的梅汝璈常常感到无所适从。他努力按照党对“旧知识分子”改造的要求,虔诚地学习俄语,试图不被形势甩下。据梅小璈说,现在他家还能找到父亲当年抄写俄文单词的小本。在苏联法学教材上,还有父亲留下的铅笔批注。

作为一个留美法学博士,梅汝璈曾执著坚持的那些法学信念渐渐失去了依托——三权分立;司法独立……这是法哲学奠基人孟德斯鸠奠定的理论,又在杰斐逊等人的实践中加以完善的。显然,这一切已不合时宜。“文革”中,梅汝璈在一份“检查”里写道:“我实际上只是一本破烂过时的小字典而已。

“其实,他个人的小环境还是不错的,起码在物质上。如果以季羡林的《牛棚杂忆》为参照系,他并没有受太大的罪。”梅小璈在解释父亲晚年的孤寂心境时如是说,“但他的学科没有了,他的学术没有了。”

在那个年代,“梅汝璈”三字变成一个空洞的符号。充盈其间的,不是这个人的赤子情怀和渊博学识,而是一个随“形势”沉浮的抽象指称。有研究者曾这样评价这位外交部前顾问:“梅汝璈名字出现的频率和受关注的程度,基本上是中日关系的晴雨表。”在上世纪整个50年代和60年代初,一旦中日关系出现“问题”了,他就会被邀请出面撰写文章;而中日关系“良好”时,他的名字则不愿被各方的人们所提及。

但梅汝璈注定名垂青史。这位晚年“孤寂”的大法官,曾书写过现代中国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1946年3月19日,受命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的梅汝璈博士离开上海,远赴东京。当日,《中央日报》等中国最权威的媒体,同时在显著版面刊出标题:“清算血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官梅汝璈今飞东京”。

东京帝国饭店,盟军最高统帅部中国联络官为梅法官举办接风宴会。宴会上,时任国民政府教育次长兼国立中央大学校长的顾毓琇,将一柄装饰华贵的宝剑赠予梅汝璈。梅汝璈深深鞠躬,双手过顶接剑。他说:‘红粉送佳人,宝剑赠壮士’。可惜我非壮士,受之有愧。”顾毓琇说:“你代表四万万五千万中国人民和千百万死难同胞,到这侵略国的首都来惩罚元凶祸首。天下之壮烈事,以此为最。君不为壮士谁为壮士!”听罢,梅汝璈拔剑出鞘,动情地表示:“戏文中常有‘尚方宝剑,先斩后奏’。如今系法治时代,必须先审后斩。否则,我真要先斩他几个,方雪我心头之恨。……对这些战犯必予严惩,非如此,不能稍慰千百万冤死的同胞。我既受国人之托,定将勉力依法行事,断不使战争元凶逃脱法网!”

这位“壮士”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在这场历时达两年半之久、人类司法史上所罕见的大规模审判中,受审的28名日本甲级战犯,除两名病死狱中,1名因精神病终止审判外,东条英机、广田弘毅、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等7人被判处绞刑,梅津美治郎等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者2人。今天,由梅汝璈亲属捐赠的东京审判判决书底稿和梅汝璈当时身穿的法袍,已被收藏于国家博物馆。

这位慷慨激昂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大法官,曾经的一席话至今在我们耳边徘徊不去:“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帝国主义者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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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京审判中,一些法官们不赞成处以死刑,甚至有人主张以国家犯罪不应追究个人责任等原因无罪释放25名战犯。梅汝璈根据审判过程中两年来收集的日军暴行,主张对南京大屠杀主犯松井石根必须处以死刑,并全力争取将几个侵华首恶判决死刑。最后,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终于将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七名罪恶累累的首犯送上绞刑架!

(2)在文革期间,由于极左意识形态操纵,高中历史课本都不记入南京大屠杀。当时梅汝璈写的《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遭到了莫须有的指责,被扣上煽动“民族仇恨”、“鼓吹战争报复”,还有人甚至从截然相反的方面指责文章夸耀侵略者的勇猛,为军国主义张目,迹近“汉奸”、“卖国贼”。

(1)下列对材料有关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面对新中国“苏联式”的学科建制和国内为数不多的大学保留法律系,且只讲授苏联社会主义法学的现实,梅汝璈无能为力,无可奈何,深深地失望。

B.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法学观念是以孟德斯鸠理论为基础,由杰斐逊等人在实践中完善的。曾在美国留学的梅汝璈曾执着坚持这些法学信念。

C.以季羡林等人的遭遇为参考,梅汝璈没有遭遇身体上的痛苦和物质生活的匮乏,但是学科没有了,学术没有了,这使他遭受了精神的孤寂。

D.梅汝璈对日本侵华这段历史的态度,至今对我们仍有启发。但是在一些历史时期,梅汝璈的观点和作品被误解和曲解。

E.在长达两年半、人类司法史上规模罕见的东京审判中,梅汝璈孤军奋战,对28名日本甲级战犯,分别处以相应的惩罚。

(2)文章首段介绍梅小璈对父亲的回忆和评价的作用是什么?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3)作为一位法官,梅汝璈在东京审判中表现出哪些可贵的精神?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6分)

(4)本文的题目“孤寂的大法袍”有怎样的含义?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参考答案:

(1)答B给2分,答

D给3分,答A给1分,答C、E不给分。(A项“梅汝璈无能为力,无可奈何,深深地失望”表述不准确,原文说到了“虔诚地学习俄语,试图不被形势甩下”。C项“梅汝璈没有遭遇身体上的痛苦和物质生活的匮乏”表述有误,原文是“他没有受太大的罪”。E项“孤军奋战”不准确,有一些法官支持梅的做法。)

(2)①这段回忆表现了梅汝璈对自己年轻岁月的追忆,对自己坚持法理信念的追思。②通过梅小璈的回忆和评价,引出了梅汝璈所处的处境孤寂。③儿子的回忆,使传主的事迹更加真实可信。描写具体鲜活,吸引读者阅读兴趣。(6分,每答对一点给2分,意思对即可。如有其他理解,言之有理也可酌情给分)

(3)①强烈的爱国精神。严惩战犯以慰同胞,不使战争元凶逃脱法网。②崇尚法理的精神。主张法治时代,先审后斩;依据收集证据审判;无意于把日本帝国主义者欠下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头上。③坚持正义的精神。面对其他法官无罪的意见,梅汝璈据理力争,对罪大恶极的甲级战犯给予了相应的审判。(6分;答出一点给2分,意思对即可。如有其他理解,言之有理也可酌情给分)

(4)①“法袍”是梅汝璈法理信念的象征,“孤寂”表明坚守这种信念的困境。②东京审判中,他力排众议,以事实为依据,依法理为准绳,使战犯得到应有的判决。③新中国的学科建制使梅汝璈的学科没有了,学术没有了,梅汝璈的法理信念只能成为一种追忆。④在法理信念失落的“孤寂”中,梅汝璈没有放弃对这种信念的向往,才会更加孤寂。(8分;答出一点给2分,意思对即可。如有其他理解,言之成理也可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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