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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2014中考语文古诗文文学常识之说"避讳"|语文文学常识


作者:佚名       来源于:家长学院

在封建社会里,臣下或晚辈不准直称国君或尊长的名字,说话或书写时若遇到同国君或尊长名字相同的字眼必须回避,这叫避讳。

避讳主要有三种办法。(1)省字。即把要避讳的字省掉,或用“某”“荠”来表示。如唐人许景先的曾祖父本名世绪,而《新唐书·许景先传》却写作“景先曾祖绪”,这是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用了省字(省去“世”字)的避讳法。(2)改字。就是把要避讳的字用同义或近义的字来代替。这是古人用得最多的一种避讳法。如柳宗元《捕蛇者说》中把“民风”改写成了“人风”(“民”与“人”同义,这是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用的是改字的避讳法。(3)缺笔。这是唐代才有的,指把要避讳的字减去一两个笔画。《红楼梦》中有一个细节,说林黛玉写字遇到“敏”字往往少写一二笔(因为她的母亲姓贾名敏),用的正是缺笔的避讳法。

隋唐时,不但要避讳同君主或尊长名字相同的字,而且连音同或音近的字也要避讳(这叫避嫌名)。中唐浪漫主义的代表诗人李贺,就因为父亲名“晋肃”,“晋”与“进”同音,而终生不能“举进士”。尽管当时有较高社会地位的韩愈专门写了《讳辩》,多方为李贺辩解,指出:“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但丝毫未能改变诗人的命运,李贺只活了27岁便在抑郁中辞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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