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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家长学院
《故宫博物院》结构质疑
《故宫博物院》是人教版八年级上册中的一篇文章,全文按照游览参观路线,由南到北逐次并详略得当地介绍了故宫的主要建筑及其布局和功用。
文章四至十自然段是对三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的介绍,作者先介绍台基,然后分别介绍三大殿。太和殿是介绍重点,作者先介绍其布局和外观,写了它的高度、面积、格局、色彩,以及雄伟壮丽的气势,接着写外观,写内景,然后笔锋一转,插入了一段:“三大殿建筑在紫禁城的中轴线上,这条线也是北京城的中轴线……全长约八公里。”之后,又写了太和殿的作用。
插入的这一自然段,一般的看法认为是插写,人教版《教师教学用书》(1999年版)认为这一段“介绍三大殿建筑在中轴线上,突出皇帝宝座就在这条线上的中心点,借以象征皇权。”
笔者不敢苟同上述观点。首先,不能认为这一段是插写。全文是按空间顺序安排材料的,作者先总体介绍“三座大殿矗立在七米多高的白石台基上”,然后开始介绍太和殿,在介绍太和殿的同时,插入对三大殿总体介绍的一段,是不妥当的。如果一定要“插写”,插入的内容也应该与太和殿有关,而不能是包容三大殿的内容。其次,认为这一段是为了“突出皇帝宝座就在这条线上的中心点,借以象征皇权”,这种看法也有失偏颇。说明文的语言具有准确、简明、周密的特点,读者只有通过作者的详细介绍才能对某一事物产生具体了解。换言之,作者对资料介绍的多少与读者接收到的信息成正比例,读者能够想像的空间很有限。事实上,我们在阅读说明文时,也不可能像读小说、诗歌那样去展开丰富的想像和联想。这篇文章中,作者并没有明确指出“皇帝的宝座就在这条线上的中心点”,读者当然得不到这样的信息。
笔者以为,这一段文字破坏了文章的整体结构,且不符合语言表述习惯。结构文章的方式一般有总分、分总、总分总三种。四至十自然段对三大殿的介绍作者采用的是总分结构,插入这一段后,使这个部分的结构变成了总分总分式,这样的结构是不合常规的。通常情况下,我们在说明某一种事物时,总是先把一个方面说完后,再转入另一个方面,而不会在说明一个方面的同时,插入一些与这方面没有关联的内容。插入这一段文字,就使说明顺序变为总体介绍三大殿,再介绍太和殿的外观和内景,又介绍三大殿的位置,然后介绍太和殿的作用。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以为,如果把这一段移到介绍台基的段落(第4段)后,使这个部分构成总分结构,说明层次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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